患癌女子萌生自杀念头 法医鉴定撞击损伤为轻伤二级-第2页
来源:新京报 发布时间:2018-04-07 10:52:26

法医鉴定撞击损伤为轻伤二级

事发当天,吴敏被送往句容市人民医院救治。该院吴医生介绍,吴敏送到医院的时候,腔腹积液严重,宫颈癌扩散严重。病人家属拒绝手术,吴敏抗拒治疗,要求出院。但由于涉及交通事故,交警不让出院,随后转到重症监护室。

吴医生介绍,6月17日下午,吴敏病情恶化,病人家属要求放弃治疗,便自行联系车辆回家。两天后,吴敏在家中去世。

经句容市公安局法医鉴定,吴敏系宫颈癌术后转移至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车辆撞击所致损伤对其死亡进程稍有影响;其被车辆撞击所致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案发后,徐红伟、王斌被查获归案,后均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并取得了吴敏近亲属的谅解。

■ 追访

公诉人:两人行为侵犯被害人生命权

庭审现场,公诉人提出,吴敏的陈述、被告人供述、尸体检验鉴定书、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等证据,来源合法、真实,各证据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认定本案被告人徐红伟、王斌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

公诉人指出,徐红伟、王斌的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虽然两人是在吴敏多次请求下,才帮助她结束生命,目的是帮助其解脱身体与精神的双重压力和痛苦,但还是与我国的现行法律不相容,两人的行为明显侵犯了被害人吴敏的生命权利,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但可从轻处罚,建议判处2至3年有期徒刑;王斌建议判处1至2年有期徒刑。

徐红伟辩解称,自己是小学文化程度,不懂法律。对于故意杀人罪名,其表示认罪,对于量刑也没有意见。王斌辩解称,作为丈夫,其没有尽到应尽的义务,缺乏法律意识,希望法庭考虑其家庭实际情况,减轻处罚。

考虑到案情重大,该案件将继续审理,法庭将择日宣判。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