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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是什么意思?具体如何办理的?需要什么手续的?随社保网小编来看看。1日,是哈市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实施的首日。对于购房公积金贷款没有结清,买方也是公积金贷款,正常我得还完贷款才能交易过户,现在通过‘带押过户’业务,不用四处筹钱直接就可以交易,很方便了!
1日,已有部分职工开始办理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业务,但因为是首日,市民办理量有限,更多人主要是咨询相关业务的办理流程。
买方选取“带押过户”模式申请公积金个人贷款,除符合现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相关法定外,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即:卖方出售的房屋仅在公积金中心存在尚未结清公积金个人贷款;交易的房屋已办理抵押登记,且权属明晰,无查封、保全、设定居住权等权利受限的情形,能够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和顺位抵押登记;卖方公积金个人贷款不存在逾期诉讼和尚未还清担保公司或开发公司代偿还款资金等情形;买方申请纯公积金个人贷款;买卖双方同意。
此外,还要进行预约评估,如买卖双方达成交易意向,同意采取“带押过户”模式申请公积金个人贷款时,买方通过公积金网上营业厅、微信公众号等自助渠道进行存量房贷款资格审看查询预约。预约成功后,买卖双方按照预约时间和地点向公积金中心经办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公积金中心经办机构与借款申请人面谈,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是否符合“带押过户”贷款条件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买卖双方签订《“带押过户”结清贷款申请书》,双方同意用买方贷款结清卖方公积金贷款,由经办银行委托的评估机构对抵押物价值进行评估。
申请办理“带押过户”模式公积金个人贷款,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表》;
(二)买卖双方签订的《“带押过户”结清贷款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