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各地公布方案,自2023年1月1日起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那么,山西省2023年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是多少?
(相关资料图)
一、太原市2023年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1、低保标准
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上调30元,提标后,城镇居民和六城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现在的730元/月提高到760元/月,“三县一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现在的610元/月提高到640元/月。
2、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1)基本生活标准
按照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同步提高,提标后,全市统一为11856元/年/人。
(2)照料护理标准
全自理照料护理标准:六城区、古交市、清徐县2376元/年/人;阳曲县2256元/年/人;娄烦县2136元/年/人。
半自理照料护理标准:六城区、古交市、清徐县5940元/年/人;阳曲县5640元/年/人;娄烦县5340元/年/人。
全护理照料护理标准:六城区、古交市、清徐县11880元/年/人;阳曲县11280元/年/人;娄烦县10680元/年/人。
二、大同市2023年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1、低保标准
(1)城市低保标准
平城区为720元/月/人,云冈区、开发区、云州区为630元/月/人,新荣区为615元/月/人,左云县、灵丘县、浑源县、广灵县、天镇县、阳高县为560元/月/人。
(2)农村低保标准
平城区、云冈区为7260元/年/人,云州区为7080元/年/人,新荣区、左云县、阳高县、灵丘县、天镇县、浑源县、广灵县为6120元/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