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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湖南省职工去世后抚恤金标准有调整,还有3件事要注意 社保网小编带您一起来看看最新相关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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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宣布对调整企业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
对于2004年1月1日后,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照有关法规,享受伤残津贴的在职工伤人员,其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116元。本次调整后,伤残津贴低于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档的,补足到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档。
同时对于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主要是那些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如果仍然符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并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那么本次调整增加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46元。
调整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待遇,能够减少这些群体的一些负担,体现了对于这部分人的关心。
另外在这段时间,湖南省的居民还有四件事情需要注意:
第一、城乡居民要记得及时进行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
湖南省近期下发,2023年度全省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350元/人,集中参保缴费期原则上为202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受到各类因素的影响,相比去年今年的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金额又上涨了几十元,一些人可能会觉得不划算,有不想继续参保的想法。
但是从实际情况考虑,万一生病动辄就需要几万、几十万的医药费,这几百元其实就不算什么了,所以作为给自己和家庭的一个保险,如果能够坚持最好还是要继续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