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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2023年度学生居民医保集中缴费将于9月30日截止。
在校学生的集中参保缴费期为9月1日-30日,请大家开学后抓紧完成参保缴费,避免影响2023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享受。
其中住院待遇:
1.起付标准: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800元。第二次住院治疗的,起付线标准降低50%;第三次及以上住院治疗的,起付线标准每次均按100元执行。恶性肿瘤患者,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因放、化疗多次住院的,只扣一次起付线。
2.报销比例:一级医院按90%支付,二级医院按72%支付,三级医院按60%支付。一个医疗年度,参保学生可根据病情在烟台市公布的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合理选择医院住院治疗,不受医院等级限制,出院后在所住医院即时结算。
>>>拓展:2023年度烟台学生居民医保大病保险补偿待遇
在校学生的集中参保缴费期为9月1日-30日,请大家开学后抓紧完成参保缴费,避免影响2023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享受。
学生一律享受520元的二档居民医保待遇,包括:住院费用报销、慢性病门诊报销、普通门诊报销、意外伤害门诊报销以及大病保险补偿待遇。报销目录与城镇职工相同,医疗保险基金每年最高可报销22万元。
其中大病保险补偿待遇:
大病保险待遇由大病保险基金支付,居民不需另行缴费。大病保险原则上采取按医疗费用额度补偿的方法,对居民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发生的住院(含门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进行补充报销,具体相关法规为:起付标准为1.4万元,个人负担的符合医保相关法规的医疗费用1.4万元以上(含1.4万元)、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0%补偿;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5%的补偿;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3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70%的补偿;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75%的补偿。一个自然年度内,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