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望城区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全面启动!以下是缴费指南,供大家参考。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参保对象:
不属于职工医保制覆盖范围的下列人员都可以参保:
(1)具有本区户籍的居民(不含现役);
(2)取得望城居住证的常住人口(凭居住证);
(3)在本区高校就读的大中专学生;
(4)在本区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缴费时间:
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集中缴费期结束,原则上不能中途缴费。
参保方式:
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我区居民到所在地村、社区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参保手续,再通过税务部门指定途径缴费;2022年度正常参保缴费的参保人员,一般人员、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和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可直接通过税务部门指定途径缴纳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低保人员、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重度残疾人由系统统一做批量到账处理。
缴费方式:
(1)通过湖南省税务开发的湘税社保APP、湘税社保微信小程序或湖南省税务网站缴费;
(2)通过长沙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工商银行、邮储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华融湘江银行、招商银行的相关渠道(含柜台、智能pos机和手机银行APP等)缴费;
(3)以非标准身份证件参保登记的居民,通过湘税社保APP、湘税社保微信小程序、长沙银行缴费;
(4)大中专学生由就读学校统一组织进行参保登记、统一批量缴费。
缴费标准: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人;被长沙地区相关部门认定为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重度残疾人等人员之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个人缴费部分由我国补助;被望城区相关部门确定为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和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个人缴费标准为175元/人。
2022年9月入学的大中专学生缴费标准为320元/人,困难大学生缴费标准为240元/人,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家庭和长沙地区以外相关部门认定的低保家庭大学生缴费标准为160元/人,由就读学校按2022年度缴费标准参保并缴纳入学后所有学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对已在省内原籍地以一般居民身份缴费至2022年底的大中专学生,第一学年只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的医保费,其中:一般人员缴费标准为213元/人、困难大学生缴费标准为160元/人、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家庭和长沙地区以外部门认定的低保家庭大学生缴费标准为107元/人。
哪些人员可以在非集中参保缴费期新增参保?
下列人员可在非参保缴费期新增参保:
(1)新生儿在出生90天内(含90天)按照当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2022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新生儿必须缴纳2022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费,其自出生之日所发生的2022年度符合相关法规医疗费用才可纳入医保报销。
(2)因劳动关系终止导致职工医保断保的人员,在断保90天内凭职工医保参保凭证可随时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按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缴费,自职工医保断保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3)刑满释放人员、未及时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等人员按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缴费,自参保缴费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4)新入籍人员、新生儿未在90天参保缴费、职工医保断保人员未在断保90天参保缴费等人员,可按当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个人缴费+补助)一次性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从缴费的下个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5)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度残疾人、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和脱贫稳定人口等困难群众经排查发现未参保的,应主动动员参保,自参保缴费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特别提醒:除上述情形外,未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不得中途参(续)报缴费、不能享受医保待遇。参保人不得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参保,不得重复享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