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辞职后社保怎么处理?个人办理条件是什么?
根据现行社保相关法规,企业职员辞职后如不想断交社保,可以继续自己缴纳社保费用。但需按照法定办理参保手续,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本市户籍人员:参保人携带身份证、社保卡、户口簿到到原单位参保社保经办机构或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接续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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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有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参保人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居住证等资料到原单位参保社保经办机构或居住证登记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接续参保。
3、未办理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参保人员携带身份证、社保卡、银行账号到原单位参保社保经办机构接续参保手续。
个人自己缴纳的方法
1、首先到当地就业服务中心(人才中心)作失业登记。需提供相关的解除合同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领取登记表填写并申请按法定享受失业救济金待遇,同时办理《再就业优惠证》享受相关的法规优惠待遇。
2、提供《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身份证、单位出具的参加医疗保险时限证明书到医保中心办理医疗保险参保手续。
3、待业期间所欠缴费用,必须到当地的劳动和社保部门所辖的社保中心(就业中心)个人缴费窗口。提供《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登记卡片》、《养老保险个人怅户封存单》、《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等相关手续以自谋职业者的名义办理续保手续。
个人社保的办理条件:
社保是对确保未来生活的一种基本保证,不是简单的投入多少,享受多少的问题。因为生活中存在的太多不可抗拒因素,有的人经常生病或者生了大病,那么医保对他就非常重要;有的人寿命长,那么他领的养老金就远远超过他的缴费金额。那么如何办理社保,办理社保要注意哪些事项就成为了百姓关心的问题。
我们通常所说的以个人名义参保按照资料的话说,应该是“个体劳动者、自由职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这种方法参保的条件,按照资料法定,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在我国法定的劳动年龄之内,有劳动能力的个体劳动者、自由职业人员。所称个体劳动者指个体工商户雇主及受雇人员;自由职业人员指在没有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期间,依靠提供劳务,并获得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劳动报酬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