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政府网站9月14日发布《关于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出台15条措施,严厉打击屯地行为、控制房价过快增长,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这被外界解读为成都市出台“房产新政15条”。
成都市“房产新政15条”从加强土地市场调控、落实金融审慎管理、支持合理自住需求、完善住房调控政策、加强市场监管监测、强化舆论宣传引导六个方面,对成都市跟房地产相关的各个方面都做了详细的规定,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继续保持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中指研究院的数据显示,今年1-8月,成都市商品住宅成交均价为13249.8元/㎡,同比上升16.8%,成交面积超过1580万㎡,同比上升13.9%。在全国范围来看,成都也是楼市比较偏热的城市。7月份成都市参加国务院房地产工作座谈会,8月份又参加住建部召开的部分城市房地产工作会。这次成都出台“房产新政15条”,被认为是落实两次会议的精神,积极管控购房秩序和房价。
成都市“房产新政15条”有几个方面比较受关注。第一个方面就是房源将进一步向无房家庭倾斜。新政中明确,要提高公证摇号中棚改、无房居民家庭优先的比例,棚改优先最低比例由10%提高到20%,无房居民家庭优先最低比例由棚改优先后剩余房源的50%提高到60%。
第二个方面就是增值税免征门槛上调,由原来的满2年免增值税调整为满5年免增值税。这也意味着,个人在成都购买住房不足5年的,对外销售的时候按照5%的标准全额缴纳增值税。
第三个方面就是在落实金融审慎管理方面。成都市提出,继续执行好差别化信贷政策,严格审查购房首付资金来源,严防消费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等违规挪用于购房。同时,严格落实闲置土地处置规定,坚决打击捂地、捂盘行为。
还有一个条款也引起关注,就是在加强市场监管监测方面,成都市提出,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工作,对涉嫌存在捂盘惜售、价外加价、虚假广告、捏造和散布不实言论、哄抬房价、违规挪用各类信贷资金进入房地产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各类贷款主体等,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一些专家认为,成都此次调控针对性强,杜绝一切可能参与炒房的途径,全力维护房地产市场供需平衡,稳定市场预期和市场房价。其中,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到5年,降低购房者通过转让获利的预期,实现“房子是用来住的”的重要目标。加强首付资金监管,尤其是对经营贷、消费贷等监管加强,增加炒房者购房成本压力,降低房地产金融风险。(记者刘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