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化纤(000949.SZ)公布,根据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
近年来,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氨纶纤维规模的扩大,氨纶纤维的固定资产占比逐年增大,超过了粘胶纤维的资产规模。考虑氨纶纤维的专用设备有别于粘胶纤维,技术发展较快,结合历史使用情况和行业内其他上市公司的情况,公司拟对氨纶纤维专用设备的折旧年限进行变更,以更合理地反映资产使用年限。
公司现执行的固定资产分类和折旧方法如下表:
这次变更对各类资产的折旧年限范围不做调整,仅将氨纶纤维机器设备的折旧年限由14年调整为10年,折旧方法和净残值率不变,年折旧率由6.79%调增至9.50%。
此次会计估计变更拟自2021年2月1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