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记者从上海市房管局获悉,继1月21日晚楼市调控新政“沪十条”后,上海楼市调控组合拳相继落地,法拍房纳入限购。
记者在公拍网司法拍卖页面看到,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本市具有购房资格,也就是单身限购一套,家庭限购二套。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本市(即上海市)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此外,剩余价款需在十日内向执行法院提交。
法拍房是指法院强制执行拍卖的房屋,目前北京、广州、深圳、南京等地对住宅类法拍房有限购要求,不过此前上海对于法拍房没有限购,导致不少没有购房资格的市民通过法拍途径来买房。根据相关规定,网络司法拍卖起拍价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70%。实际上,由于买的人多,在上海想捡漏买法拍房的概率正在变低,有的法拍房价格已经高于市场价。购买法拍房可能存在房屋过户税费、落户等风险,购房者需要防范风险。
此外,上海市房管局再次确认,1月21日晚楼市调控新政“沪十条”,一二手房都以网签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