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月3日,吉华集团(603980.SH)公布,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0年10月19日10时至2020年10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2020年11月25日10时至2020年11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两次公开拍卖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萧然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合计2800万股公司股票,两次拍卖均因无人报名而流拍,申请执行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华夏银行”)愿意以第二次拍卖的保留价6.88元/股的价格接受抵债。据此,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根据相关规定裁定如下:1、解除对被执行人浙江萧然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2800万股吉华集团(股票代码603980)股票的查封。2、将浙江萧然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2800万股吉华集团(股票代码603980)股票以人民币6.88 元/股过户至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名下,以抵偿本案19264万元债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浙01 执14 号之一号),将持有的2800万股公司股份于2020年12月29日过户至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名下,实现被动减持280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
此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吉华集团股份55,260,965股,占吉华集团总股本的7.89%。
截至报告签署之日,萧然工贸持有公司7.89%的股份,持股数量为55,260,965股,全部为无限售流通股,其中55,260,965股均为质押冻结状态,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