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11月15日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当天上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南通、淮安、盐城、泰州等四个城市的五家基层法院,对“10·30”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系列案件中的10件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共有87名被告人获刑,最高刑期达十五年。
2019年10月29日,蒙古国警方在其首都乌兰巴托市抓获了790余名中国籍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并将其中759人移交我国警方。经公安部刑侦局统一部署,该案江苏省公安机关立案管辖、侦办。当年11月7日,江苏省公安厅刑侦局组织全省9个市公安机关1200余名警力将上述759名犯罪嫌疑人押解至苏。
经查,上述人员分为包括黄某某犯罪集团等四个犯罪团伙,其中黄某某犯罪集团人数最多,即“10·30”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系列案件。经审理查明,2018年以来,黄某某组织数百人在柬埔寨、蒙古等境内外实施跨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并形成犯罪集团。诈骗集团按照职能分为业务组、财务组、技术组、后勤组、洗钱组等,各组之间相互配合,通过网络、电话共同实施诈骗犯罪。
截至目前,该系列案件诉至法院的有61件,涉及被告人854人(包括部分扩线抓捕的被告人),诈骗金额6亿元。
11月15日上午集中宣判10件案件共87名被告人,根据事实和各被告人参与的犯罪数额、作用大小、退赃退赔情况、归案后的认罪态度等情节,对87名被告人分别以诈骗罪判处十五年至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对其他案件,法院近期也将加快审理进度,适时宣判。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校对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