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1月11日讯(通讯员 张加红 记者 朱鼎兆)男子在高速上驾车发生单方交通事故后主动报警处理,但是当淮安高速三大队民警到达现场处理时,发现事故驾驶人张某竟然醉酒驾驶,目前,张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经被刑事拘留。
因醉驾,该男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11月8日7时40分许,大队接到报警,称在长深高速淮安段1866公里处发生一起小型普通客车撞上匝道口处导流线上防撞桶单方交通事故,所幸无人员受伤。民警赶到现场时,发现肇事驾驶人有酒后驾驶的嫌疑,遂将其带回大队进行酒精检测。经呼气检测,驾驶人张某的酒精含量为96mg/100ml,属醉酒驾驶。
随即,民警将张某带到指定医院进行采取血样,并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其血样进行酒精含量检验,最终血样结果为100.6mg/100ml。在证据面前,张某承认并交代了自己酒后驾车的违法事实和经过。
校对 徐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