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1月5日讯 (通讯员 常志飞 记者 王国柱)近三年,电动车事故占重大交通事故总数60.1%……11月5日,泰兴法院召开道路交通事故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道路交通事故审判白皮书》及十大典型案例,其中一起交通事故案,小轿车与电动车相撞后致骑车人死亡,单精神损害抚慰金小车司机就赔了10万元。
据介绍,2020年3月23日,梅某驾驶小车与驾驶电动车的杨某发生交通事故,致杨某受伤后死亡,两车受损。交警部门认定,梅某、杨某分别负事故的同等责任。
杨某死亡留下两个未成年的女儿以及61岁的母亲。因杨某有三个被扶养人,特别是两个女儿年岁尚小,而被扶养人生活费不作为单独的赔偿项目,法院在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基础上,将精神损害抚慰金突破传统上限50000元,依法支持100000元。
为有效遏制电动车事故频发的势头,泰兴法院积极参与对电动车的专项整治活动,主动配合交警部门,加大对电动车的专项整治力度,建议交警部门对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摒弃骑车横穿马路、闯红灯等交通陋习,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做到见违必纠。
另据介绍,为高效处理交通事故案件,泰兴法院成立专门法庭,推进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一体化改革,协调交警部门、保险公司等相关职能部门“一站式办公”,使当事人的诉讼更加便捷、权益实现更加快速,司法获得感明显增强。
校对 李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