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经济合同如购销、加工承揽、建安工程承包、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 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序号 | 税目 | 范围 | 税率 | 纳税人 | 说明 |
1 |
购销合同 | 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 | 按购销金额0.3‰贴花 | 立合同人 | |
2 |
加工承揽合同 | 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 按加工或承揽收入0.5‰贴花 | 立合同人 | |
3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 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 按收取费用0.5‰贴花 | 立合同人 | |
4 |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 按承包金额0.3‰贴花 | 立合同人 | |
5 |
财产租赁合同 | 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 | 按租赁金额1‰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 立合同人 | |
6 |
货物运输合同 | 包括民用航空运输、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 | 按运输费用0.5‰贴花 | 立合同人 |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
7 |
仓储保管合同 | 包括仓储、保管合同 | 按仓储保管费用1‰贴花 | 立合同人 | 仓单或栈单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
8 |
借款合同 |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 按借款金额0.05‰贴花 | 立合同人 |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
9 |
财产保险合同 | 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 | 按保险费收入1‰贴花 | 立合同人 |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
10 |
技术合同 | 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 按所载金额0.3‰贴花 | 立合同人 | |
11 |
产权转移书据 | 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 | 按所载金额0.5‰贴花 | 立据人 | |
12 |
营业账簿 | 生产、经营用账册 | 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0.5‰贴花。其他账簿按件贴花5元 | 立账簿人 | |
13 |
权利、许可证照 | 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 按件贴花5元 | 领受人 |
应税凭证类别 | 计税依据 | 核定比例 | 税率 | |
1 |
工业企业的购销合同 | 产品销售收入 |
70% |
万分之三 |
2 |
商业企业的购销合同 | 商品销售收入 |
40% |
万分之三 |
3 |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购销合同 | 房地产销售收入 |
100% |
万分之五 |
4 |
其他行业的购销合同 | 销售收入 |
40% |
万分之三 |
5 |
加工承揽合同 | 加工或承揽金额 |
80% |
万分之五 |
6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 勘察、设计费 |
100% |
万分之五 |
7 |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 承包金额或工程造价 |
100% |
万分之三 |
8 |
财产租赁合同 | 租赁金额 |
100% |
千分之一 |
9 |
货物运输合同 | 运输费用 |
100% |
万分之五 |
10 |
仓储保管合同 | 仓储保管费用 |
100% |
千分之一 |
11 |
财产保险合同 | 保费金额 |
100% |
千分之一 |
12 |
借款合同 | 借款金额 |
100% |
万分之零点五 |
13 |
技术合同 | 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费 |
100% |
万分之三 |
14 |
产权转移书据 | 转让金额 |
100% |
万分之五 |
应纳印花税计算方法:
印花税以应纳税凭证所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或者凭征的件数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率或者税额标准计算缴纳。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印花税=计税依据×核定比例×税率
(1) 应纳税额=应纳税记载的金额(或者费用、收入额)×适用税率
(2) 应纳税额=应纳税凭证的件数×适用税额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