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大额现金管理工作,人民银行日前发出相关通知,拟在河北省、浙江省、深圳市试点开展大额现金管理,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什么要开展大额现金管理?此举将对公众存取现金产生什么影响?
近几年来,虽然我国非现金支付业务迅速发展,但流通中现金总量平稳,大额现金交易量继续增长,大额现金支取成为流通现金的重要投放渠道。不过,越来越多的大额现金交易集中在特定领域、特定人群并非好事。
人民银行相关人士表示,大额现金交易集中在特定领域、特定人群、特定时期,现金流通综合效率会降低。同时,大额现金广泛使用,容易被腐败、偷逃税、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利用,蕴含一定风险。
为优化现金流通环境、维护经济金融秩序,人民银行起草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河北省、浙江省、深圳市试点开展大额现金管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试点为期2年,分地区分阶段实施。对公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均为50万元,对私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分别是河北省10万元、浙江省30万元、深圳市20万元。试点地区将逐步建立和规范大额取现预约、大额存取现登记、大额现金分析报告、监督检查等制度。
记者从人民银行了解到,之所以选择这三个地区作为试点,主要由于河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大额现金业务管理基础较好,浙江省、深圳市均为全国现金投放重点区域。而且,浙江省一些行业大额用现情况突出,个人账户大额用现情况突出,深港之间人民币现钞跨境流动普遍。
在试点地区,人民银行将对特定行业企业加强大额现金交易的记录及报告。例如,探索邢台市房地产行业、秦皇岛市医疗行业企业记录并报告大额现金交易,在浙江省探索批发零售、房地产销售、建筑、汽车销售行业企业大额取现及用现额度管理。
“在大额现金管理的要求下,银行需要加深对用现客户的了解,对于易产生大量现金交易行业的客户,加强风险提示与信息沟通,引导其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一名银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银行建立大额取现预约制度,便于优化整合内部现金流转,也能为客户做好现金服务保障,进一步提高现金服务水平。
除了规范大额取现预约业务,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建立大额存取现登记制度。对此,人民银行强调,存取自由的前提是合法。只要客户依规履行登记义务,大额存取现并不受到限制。
人民银行相关人士介绍,开展大额现金管理并不会影响到社会公众的日常经济活动。一方面,绝大部分日常经济活动单笔现金使用量在金额起点以下;另一方面,票据、转账、网上、移动等支付方式多且应用广,多元化支付方式能够满足绝大多数社会公众日常生产生活的需要。
专家表示,当下,发达国家已普遍把大额现金管理作为社会治理和国际合作的重要内容,采取从严从紧的管控措施,而我国大额现金管理仍存在监管覆盖面有限、法律效力不足等薄弱环节。大额现金管理在部分地区先行先试,有助于为建立大额现金管理长效机制奠定基础,逐步推广合理使用现金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