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申请失业补助金进入倒计时了。11月30日,记者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每月最多可领取990元,最长可领6个月,合共可领取5940元。失业补助金的申请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符合申领条件者千万不要错过。
失业补助金是为应对疫情的新增补贴政策,为了更好保障失业人员生活。按规定,2020年3月至12月,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在深圳市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包括在深圳市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
市人社局介绍,在深圳市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不超过深圳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即990元/月);缴费不满1年的,不超过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5%(即297元/月)。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按月领取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2020年3月至6月期间,对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补贴标准在原标准基础上提高1倍。
市人社局提醒,在核发失业补助金时,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其参保缴费时间按一年以上处理。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年限。此外,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求职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按月领取),无需办理失业登记,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享受。申领失业补助金,自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当月起计算。在2020年3月后至文件出台之日前已符合申领失业补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申请一次性补发3月至6月失业补助金。申请截止期限为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