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近日,“女大学生因抑郁症被拒绝登机”引发关注。10月13日,于先生与女朋友在山东威海大水泊机场准备乘坐春秋航空9C8743航班前往南京就医,女友患有抑郁症,因服用药物的副作用导致手抖,最终被拒绝登机。
于先生在微博中写道,他与女友计划于10月13日乘坐春秋航空的飞机从威海到南京看病,机场安检员先是向于先生询问他女友为何手抖,他告知是因为服用抗抑郁药物产生的正常副作用。之后,安检员单独询问他女友。于先生介绍:“问了我女朋友一些话之后,我看我女朋友在那里状态不太对劲,我就过去了,他要求我女朋友出具病例的证明,还有最近坐航班的证据。我女朋友一一给他看了,他说看不懂,说有这些也不能保证一定能上飞机。然后我女朋友一听很着急,当时就哭了,他就说我女朋友是因为抑郁症导致情绪很激动,报告给了领导、机长,机长就决定不让我们登机。”
于先生说,女友激动是怕错过跟医生约的看病时间,再约要半个月之后。最后他们不得不改乘高铁。“我为了赶来看这个医生的病,凌晨倒车倒到南京,我女朋友一晚都没睡,她哭了一晚上,情绪非常不好,跟(航空)公司协商了很久,最后也只能给我们退两张机票的钱,其他任何耽搁的钱、中间转乘地铁的钱,还有我女朋友可能看不上病的风险,他们都说不可能负责。”
于先生希望春秋航空公司及安检员向他们道歉,春秋航空表示:“我们航司对于这个事情也是高度的重视,现在也正在紧急调查中,也感谢您的理解。”
春秋航空在发给媒体的情况说明中强调:“鉴于工作人员多次安抚旅客,旅客情绪仍无法平复,基于安全因素,春秋航空劝退旅客,办理了机票全退手续。在旅客情绪比较激动、病情不明,没有专业医疗意见的情况下,出于对旅客本人健康和其他所有旅客飞行安全的考虑,谨慎地做出这一遗憾的决定。”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分析,机长在什么情况下有权拒绝旅客乘机,《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运输规则》第34条有明文规定。
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教授刁伟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不光是运输规则34条,民航法、航班安全保卫条例里都赋予了机长很大的权利,他认为某些旅客登机以后会影响整个航班的安全,或者对航班的秩序带来干扰的话,他就会拒绝承运这名旅客。”
此事发生后,有观点认为航空公司的拒载是一种歧视,也有观点认为相关规定不够人性化。对此,朱巍分析:“它并非是对乘客的一种人格权上的侵害,不是一种歧视。”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刘俊海则认为,应该细化相关的法律规定。
朱巍也建议,在旅客购买机票的时候,航空公司、互联网在线旅游服务平台能够进一步履行充分告知义务。(记者 孙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