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1日,“李心草案”一审公开宣判,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罗秉乾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至此,这起备受关注的争议性案件,终于在司法流程上有了一个结果。值得注意的是,就在法院对罗秉乾宣判的同一天,昆明市有关办案机关也接受了新华社记者的专访,围绕此案对网民关注的问题一一作出了回应。
在受访过程中,针对办案前期有民警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履职不到位的情况,昆明警方不仅坦率地承认了相关问题的存在,而且果断亮出了对此类现象绝不姑息的鲜明态度。与此前发生过的类似事件相比,昆明警方这种事发后“不护短”的表现,无疑值得我们认可与肯定。
“李心草案”之所以会引发如此广泛的关注,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办案前期个别民警的表现并不尽如人意。李心草溺水而亡,是2019年9月9日的事,而罗秉乾正式被警方立案,则要等到同年10月31日。在这一个月里,李心草的家人在基层民警那边遭遇了不少糊弄与推诿,才终于等来了上级主管部门的介入,让此案得以立案。这样的处理方式,引发了不少网友的质疑,也是摆在昆明市有关部门面前的一道“必答题”。
可贵的是,昆明市有关部门并未辜负公众的期待,而是用实际行动交出了一份实实在在的“答卷”。据昆明市警方透露:昆明市纪检监察机关经过调查,最终依照党纪党规和相关规定,对盘龙公安分局及分局指挥中心、刑侦大队、鼓楼派出所等部门的16名民警分别作出了免职、降级、党内严重警告、诫勉等问责处理。
一般而言,对于“李心草案”这种刑事案件,参与办案的警员并不会太多。因此,16人受到处分,已经足以称得上是大规模的问责。这一处理结果说明:当地有关部门确实把公众的不满放在了心上。
从表面上看,这样的问责行动似乎有些“自揭疮疤”的意思,暴露出了不少当地基层民警的作风问题。但从根本上看,这种态度对于当地警方建立公信力,绝对是一件利大于弊的好事。出现问题并不可怕,明知有问题而不愿解决,甚至不愿正视问题的存在,才是最危险的事情。
基层民警队伍规模庞大,个人素质参差不齐在所难免。现实中,不时会有某些基层民警履职不力、态度不端正的消息见诸报端,引发不满。面对这种情况,只要上级主管部门能够及时纠正问题,还受到影响的当事人一个公道,公众的不满很快就能得以平息,当地民警也能“吃一堑、长一智”,就此提高队伍素养。毕竟,人们都知道基层工作很难做到完美,只要主事者愿意在不完美中追求完美,公众并非不能理解有关部门的难处,也乐见有关部门逐渐提高工作水平。
道理虽然并不复杂,真正实践起来却有难度,某些地方才会出现主管部门想方设法对基层工作问题“捂盖子”“护犊子”的情况。但纸里包不住火,真正的问题迟早要被曝光,越是护短,事件造成的后续影响就越是恶劣。如今,昆明市警方以“刀刃向内”的方式,给同类部门作出了一个有力的正确示范,公众也不妨多给昆明警方一些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