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管职责划转至税务局,为确保缴费人费用缴的进去,待遇领的出来。瑞昌市税务局以“职责有划转,服务不断线”为工作要求,积极联合瑞昌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各乡镇人社所、农商行等单位,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管过程中的堵点难点,推行一系列的便民措施,为缴费人提供了实实在在的便利。
搭建服务网。针对城乡居民人员分散,政策宣讲难到位;老龄人比例大,自主缴费不便利;外出务工人员较多,驻地缴费较困难等问题,建立起以税务局为主导,各乡镇人社所为基站,各自然村(街道办事处)为联络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农商行为联动部门的服务新网络,从而实现政策宣传全覆盖,缴费业务就近办,疑点问题专人管。
用好大数据。瑞昌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12.5万,基数较大,情况复杂。为了给不同类型的缴费人提供最为便捷的缴费方式,该局利用社保费征管业务系统,区分已经签订银行批量扣款协议和未签订银行批量扣款协议以及外出务工人员三大类五个小类。对已签订了扣款协议的人员,将每次批量扣款名单整理下发至各乡镇人社所,核实扣款;对因余额不足导致扣款失败的,则通知缴费人足额存钱到已签协议的账户;对因账户问题无法扣款的,则通知缴费人核实账户信息,确保下次扣款成功。对未签订扣款协议需要自行缴费的,则由各自然村(街道办事处)负责告知缴费人,并指导其前往当地农商行或税务局前台进行缴费。对外出务工人员,无法在当地缴费的,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发布移动缴费操作指引并广泛宣传,指导他们使用手机支付宝赣服通、江西省电子税务局客户端等在线方式进行缴费。
开设新通道。该局积极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协商,就足额存入账户但未及时被扣款,且已经到了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人员,其领取待遇时间的确定由以往的缴费人缴费时间调整为缴费人的到龄时间,确保居民的养老待遇足额领取,切身利益得到有效保障。(杨小芬、范晓佟)
供稿:瑞昌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