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丨飞利信(300287.SZ)公布,公司此前披露《关于就东蓝数码有限公司业绩补偿事宜提起仲裁的公告》、《关于东蓝数码有限公司业绩补偿事宜收到仲裁裁决书的公告》、《关于东蓝数码有限公司业绩补偿事宜仲裁情况的进展公告》、《关于东蓝数码有限公司业绩补偿事宜申请执行的公告》、《关于东蓝数码有限公司业绩补偿事宜执行案件的进展公告》及《关于东蓝数码有限公司业绩补偿事宜执行案件进展的补充公告》等。
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恢复执行申请书》,请求法院恢复执行北京仲裁委员会于2019年8月5日作出(2019)京仲裁字第1114号裁决书。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一直未收到四被申请人依据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支付的现金补偿款,按照会计谨慎性原则,公司未确认此或有事项,截至目前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暂无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