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四川省崇州市政府按照《崇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要求,多措并举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目前崇州市雨水径流控制面积达到32.56平方公里,海绵城市初步达到连片效应,城市内涝基本解决,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海绵城市效益初步体现。
崇州市于2016年被确定为四川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于当年完成了《规划》,并一次性通过了四川省专家委员会审定。自2017年开始崇州市政府按照《规划》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经过几年统筹建设,崇州市共有海绵城市建设项目 142个,其中设计阶段的项目 75个,在建项目 33个,完工项目 34个。另有储备项目 72个。
据了解,为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目标,崇州市政府从4方面开展海绵城市建设工作:
一是组织成立海绵办,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全过程管理和指导海绵城市建设。市住建、财政、水务、发改、自然资源、气象、应急、环保、文旅、农发、宣传、教育等多部门协同合作,共同推进。
二是城市项目建设全过程纳入海绵城市理念:在土地出让中出具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二规划设计方案中专业审查海绵城市专篇或专章;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海绵专项审查,海绵办对审查意见抽查;海绵施工建设中进行施工指导与监督,海绵设施纳入竣工验收。保证建设过程环环紧扣,层层推进,全程管理。
三是为提高海绵城市建设质量,崇州市外聘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针对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开展技术培训,提升海绵城市建设从业单位水平,帮助解决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在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引导设计降低海绵城市建设成本。
四是按照《规划》提出的指标、建设要求,以每个微观项目为控制单元,构造雨水径流系统,因地制宜布置经济实用海绵设施。同时,结合本地海绵城市产品和设备,优先选用本地材料和设备替代价格昂贵的塑料制品和除污设施,减少运营维护费用较高的设施,降低海绵城市运营费用,低成本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记者 孔文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