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元买的好车无忧车只好放在楼下吃灰 买辆“命案凶车”了解一下!
来源:河南广播电视台 发布时间:2018-09-30 22:54:50

郑州的韩先生新买了辆车

还没怎么开

就把自己吓傻了

这车,竟然身负“命案”

老百姓俗话说的“凶车”

一死四伤!

“凶车”?

这下韩先生真是不敢开了

10万元买的车只好放在楼下吃灰

但韩先生窝火啊

这不是被卖家给“坑”到茄子地了吗?

这是保险公司拿出当时的出险理赔记录照片,

从照片上看,

车那时已经被撞得面目全非了。

可想而知,

发生一死四伤的车祸现场有多么惨烈!

韩先生这叫一个气啊,郁闷啊!

卖车给他的店叫“好车无忧”,

还是全国连锁,

韩先生纳闷了:这“凶车”都能卖给顾客,

真不知道车“好”在哪儿,“无忧”的是啥?

除了“凶车”这个最让韩先生气愤的问题,

目前韩先生不仅不敢开这车,

也根本不能开,

因为保险公司表示,

原来车祸的案子还没处理完。

 

这车啊,压根还不能完全过户给韩先生!

为此,《都市报道》记者跟韩先生一起,

一趟又一趟到当初买车的“好车无忧”实体店。

 

来听听“好车无忧”式的回答吧!

保险理赔还未结束的车,怎么就卖给消费者呢?

卖车的时候,销售员口口声声没问题,难道没有质量审核吗?

当《都市报道》记者以买车人的身份来到另一家“好车无忧”店,

又一个“好车无忧”式的回答出现了!

好车无忧总店的销售人员说,

“好车无忧”是全国连锁,

不可能出现质量问题。

可韩先生在郑州文化路

“好车无忧”店内购车出现的问题,

该怎么解释?该怎么解决?

最终,经过《都市报道》记者协调,韩先生跟店方多次沟通,

“好车无忧”口头答应可以退款。

这处理结果,韩先生能满意吗?

赵世峰 律师

消费者可以主张撤销买卖合同,要求车行返还购车款,并且可以以欺诈为由,向车行主张三倍购车款的赔偿。

作为经营者的车行,在向消费者出售车辆的时候,应当如实全面准确地将车辆的真实信息告知消费者。在本案中,车行隐瞒车辆出现过重大事故的行为,显然是一种欺诈行为,根据《合同法》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都市报道》:二手车“命案”未销 无法购买交强险

(完整节目视频)

韩先生的遭遇已经在解决中

但让记者想想不寒而栗的是

一辆撞得如此惨烈的事故车

竟然能变身成让普通消费者

根本无法辨别的“挺新的车”

售出的时候又是否告知消费者

这二手车真实的“前世今生”?

这中间,到底有什么操作呢?

“好车无忧”能给个明白话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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