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追讨失主钱包 律师:拒不归还失物 涉嫌不当得利-第2页
来源: 辽沈晚报 发布时间:2018-01-12 18:18:15

警察追讨失主钱包 捡包人:没偷没抢 不给也是本分

民警发出的短信以及捡包者的回复。

声音:时代会变,美德不会过时

1月11日,此事经网络和新媒体平台传播后引起很大反响。多数网友认为,尽管时代在变化,但捡到东西应该归还这样的价值观不会变化,遵守社会公德应从每个人做起。

网友“人脸胜”:水再深,做你应该做的,况且还有孩子在看着呢!

某网友:作为成年人,请大家都能够传播善言善行和正能量,更应该身体力行给下一代做好榜样,毕竟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请相信社会上还是好心人多。

葫芦岛市历史学会副会长张恺新表示,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古代就留下了许多这方面的故事。良好的道德修养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不会因时代的变迁而过时。切记自己的言传身教对孩子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

葫芦岛市初中教师韩叶表示,捡包者的话,也代表了一部分人的心理:好事想做,但又怕被欺骗感情。有些人的行为确实让人失望,但应该看到社会主流还是积极健康向上的。家长应从长远着眼,从一点一滴小事培养孩子的健康心态,让他们心存善念。

律师:拒不归还失物,涉嫌不当得利

辽宁东鸣律师事务所律师夏立东表示,捡钱包如果拒不返还,在法律上称为“不当得利”,失主可以依法要求返还。这属于民事纠纷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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